近年来,电瓶车以其便捷、环保的特点,成为广大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然而,部分电瓶车生产、销售商为追求利益,忽视产品质量和安全标准,给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为此,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力推进电瓶车安全风险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电瓶车领域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进一步规范电瓶车市场秩序。现公布两起典型案例以作警示。
2024年4月9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的20台电瓶车“尺寸限值”项目的检验结果均不符合GB 17761-2018《电瓶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三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没收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电瓶车20台,并处以罚款27081元。
2024年8月19日,根据投诉举报内容,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商行店内涉嫌非法擅自改装12辆电瓶车。经检验,上述电瓶车中抽样检测的3辆“尺寸限值”项目检验结果均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没收违法销售的12辆电瓶车,并处以罚款13789元。
1.销售商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瓶车,更不得擅自改装电瓶车。
2.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应挑选出正规渠道和知名品牌,注意查看产品合格证和3C认证标志,确保购买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
3.骑行电瓶车时,请务必遵守交通规则,佩戴安全头盔,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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